号: 003196109/201712-44537 信息分类: 行政职权目录总表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7-12-22
发布机构: 萧县卫生计生委 生成日期: 2017-12-2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号: 词:

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发布日期:2017-12-22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 行政审批
2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审批 行政审批
3 放射诊疗许可审批 行政审批
4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行政审批
5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行政审批
6 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审批 行政审批
7 执业医师注册登记 行政审批
8 护士执业注册 行政审批
9 生育证审批 行政审批
10 对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对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对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对乡村医生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对医师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 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对乡村医生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依法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依法履行处方管理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对医师和药师违反处方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 对未依法管理传染病病原样本、菌种毒种、检测样本及血液制品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 对医疗机构未依法履行染病防治工作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 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 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 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 对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消毒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行消毒管理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对医疗机构非法从事放射治疗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 对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应急用血采血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 对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 对非法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 对供水单位未依法履行卫生工作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 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医疗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 对学校未履行卫生工作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 对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 对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阻碍卫生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履行染病防治工作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 对采供血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 对公共场所及其经营者未依法履行工作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对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计划生育“两非”案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对非法采集血液的、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进行取缔的强制 行政强制
48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进行取缔的强制 行政强制
49 对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进行取缔的强制 行政强制
50 对传染源的隔离检疫消毒进行控制的强制 行政强制
51 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的强制 行政强制
52 社会抚养费征收 行政征收
53 卫生消毒监测 其他权力
54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 其他权力
55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其他权力
56 从业人员体检、健康证明办理 其他权力
57 学校卫生监测 其他权力
58 学生健康检查 其他权力
59 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学评价 其他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