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8205249/201712-13736 | 信息分类: | 业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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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日期: | 2017-12-20 |
发布机构: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20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印发萧县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萧市监﹝2017﹞193号 | 关键词: |
各市场监管所、特设稽查队:
为进一步加强气瓶安全监管,防范气瓶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等法规规范,经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气瓶信息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和到期报废率,巩固和提高气瓶安全监管的成果;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检验、安装和使用行为,落实充装、检验、安装和使用单位等气瓶从业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气瓶充装、检验、安装和使用工作;坚决打击充装、使用未注册、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报废气瓶和非法改造气瓶等行为,杜绝过期瓶、报废瓶充装行为,提高气瓶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全县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含车用气瓶加气站)、气瓶检验单位和车用气瓶安装、使用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对气瓶充装站的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情况。一是检查是否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明确了责任人员;二是检查各级各类责任人员、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检查,是否落实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工作记录是否完整;三是检查气瓶管理情况,是否建立规范的气瓶管理台帐,是否存在非法充装未注册、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报废气瓶的行为。
(二)开展对气瓶检验机构的专项检查
一是检查检验工作开展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检验规则,认真填写各项原始记录,确保检验项目齐全,保证检验质量;二是检查不合格气瓶的处理情况,是否建立可追溯的不合格气瓶处理体系;三是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改造气瓶的行为。
(三)规范车用气瓶安装行为
车用气瓶安装单位对安装工作的安全性负责,应取得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方可从事车用气瓶安装工作,应严格按照《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安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车用气瓶,并为车主提供安装质量证明,建立车用气瓶安装档案,档案至少保存5年。车用气瓶安装前应向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安装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车用气瓶,不得交付充装和使用;车用气瓶安装单位应对气瓶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安全技术培训,提供车用气瓶安全使用操作说明书,并负责气瓶安装售后服务和日常维护保养,对超过使用寿命的气瓶及时提醒使用者更新。
(四)进一步加强气瓶安全监察
切实强化对气瓶充装单位、检验单位和安装改造单位的行政监管和执法监督。发现充装过期瓶、报废瓶、检验单位翻新报废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立案查处,按法律法规相应罚则给予经济处罚、责令其暂停充装或检验,进行停业整顿。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资格,问题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进度
(一)部署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12月25日,各市场监管所、特设稽查队部署气瓶从业单位对照整治内容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严格督促落实,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并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25日前书面上报县市场监管局特设股。
(二)检查整治阶段。1月2日至1月12日,各市场监管所、特设稽查队集中对辖区内的气瓶从业单位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送检数量较少、充装记录异常的充装单位,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其整改,在换气点、餐饮场所发现不合格气瓶的,要倒查追究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责任。。
(三)监督抽查阶段。1月15日至1月26日,县局对各市场监管所、特设稽查队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验收,抽查气瓶使用单位,以促进气瓶从业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抽查结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特设稽查队应充分认识到气瓶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人员、经费,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努力创新监管方式,务求实效,每个阶段向县局特设股报告工作进度,县局将切实加强对各市场监管所、特设稽查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二)积极宣传引导。要向充装单位、检验单位、气体用户、社会公众宣传气瓶安全相关法律和气瓶安全法规规范,开展气瓶事故警示教育,加强实施新标识管理的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明确相关责任。各市场监管所、特设稽查队在专项整治中,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检验、安装和使用行为,落实充装、检验、安装和使用单位等气瓶从业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各气瓶从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气瓶充装、检验、安装和使用工作。
(四)加强人员管理。各市场监管所、特设稽查队要督促气瓶从业单位加强内部职工培训和教育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五)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总结成功经验,发现问题,改进方法,提高专项整治的有效性。各单位要按时报送整治工作总结、整治工作成果、气瓶数据汇集等。将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统计分析的结果等延续到今后气瓶安全监察的工作中,并将其制度化,建立气瓶安全监察的长效机制。
附:气瓶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1-气瓶充装单位检查项目表
表2-气瓶检验机构检查项目表
表3-车用气瓶安装、改造机构检查项目表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气瓶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1—气瓶充装单位检查项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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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检查 项目 |
检查项目编号 |
检 查 内 容 |
充装 |
许可 资格 |
1 |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
2 |
是否超范围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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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人员 |
3 |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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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管理 |
4 |
是否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明确了责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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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条件 |
5 |
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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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气瓶要求 |
6 |
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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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已充气气瓶上标志、漆色是否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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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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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充装的气瓶是否有有效的新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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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抽查充装气瓶是否有登记信息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 |
气瓶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2—气瓶检验单位检查项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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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检查 项目 |
检查项 |
检 查 内 容 |
检验 |
检验核 准资格 |
1 |
核准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
2 |
是否超范围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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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仪器设备条件 |
3 |
与核准的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装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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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工 作要求 |
4 |
检验项目及要求是否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无错检、漏检情况,是否保证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和经维修的气瓶阀门能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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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钢印不清晰或无法确认来源的气瓶是否按报废瓶处理不再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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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报废瓶的回收销毁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执行 |
气瓶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3—车用气瓶安装、改造单位检查项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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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检查 项目 |
检查项 |
检 查 内 容 |
安装 改造 |
资质情况 |
1 |
是否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安装改造行为是否在许可范围内;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关于安装人员条件的要求,所持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
制度情况 |
2 |
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操作规程,质量管理文件、安装设计图样、设计明细表等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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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情况 |
3 |
气瓶是否有完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实验报告、记录表等资料,是否按照《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人员、检验资料是否按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要求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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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情况 |
4 |
是否严格按照《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R3001-2006,附件B中一级中安装许可)关于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设备是否处于检验检定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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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档案 |
5 |
是否建立气瓶安装改造档案,内容是否符合《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是否向使用者提供安全使用操作说明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