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98111884/201801-3421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内容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通知 发文日期: 2017-11-02
发布机构: 萧县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17-11-0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集中开展第三批单位市县政务服务事项 实施清单编制工作的预通知
号: 词: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集中开展第三批单位市县政务服务事项 实施清单编制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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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集中开展第三批单位市县政务服务事项

实施清单编制工作的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按照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一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对接第三批市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要求,结合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情况,现就集中开展第三批单位市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预通知如下:

编制范围

与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气象局、省残联等19家单位对口的市、县单位行政许可实施清单和市级单位公共服务实施清单。

二、编制要求

1.市、县对口单位在全省统一的市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实施清单、县级行政许可实施清单中,选取属于本地本部门行使的实施清单,并完善相关信息。

2.各单位填报完善信息的实施清单提交后,由市、县(区)编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发布。

三、集中培训和办公

拟定11月6日(下周一)在市委党校集中培训和办公,具体时间、地点请注意正式通知。请各市直、县区与省19家单位对应单位具体承担实施清单编制工作的业务骨干、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各专项组全体人员参加。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及时通知并确定参加培训和集中办公的相关人员,并准备自带笔记本电脑。

2.请各市直、县区(由县区政府办统一填报发送)填报参加培训和集中办公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编制单位信息采集表(此表一个单位填写1个,见附件2),于11月3日上午11:00前报送邮箱地址:szzwfw@163.com。

联系人:孙言伟,电话:18955739868;

曹 贺,电话:17805576623;

朱朝龙,电话:18055776551。

附件:1. 宿州市参加培训和集中办公人员信息采集表

2. 编制单位信息采集表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附件1:

宿州市参加培训和集中办公人员信息采集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手机号




























































































附件2:

编制单位信息采集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

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