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7080/201801-37275 | 信息分类: | 审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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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批复,DOC | 发文日期: | 2018-01-17 |
发布机构: | 萧县环保局 | 生成日期: | 2018-01-17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天瑞集团萧县水泥有限公司 年产220万吨石灰石长胶带输送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文号: | 萧环建【2018】2号 | 关键词: |
天瑞集团萧县水泥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天瑞集团萧县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吨石灰石长胶带输送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天瑞集团萧县水泥有限公司位于萧县经济开发区,投资62375.89万元,建设年产220万吨水泥用石灰石破碎及输送系统,设计廊道长度4.714km,进厂皮带分为三段,由矿山往厂区依次排序,其中第一段2994m,第二段1423m,第三段297m。包含有2个转运站,2个皮带电气室,并配套环保、环境恢复治理等配套措施。该项目已经取得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天瑞集团萧县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吨石灰石长胶带输送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备案的函》(萧发改政务【2016】2号)及(萧发改政务【2017】694号)部分内容变更的函。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按《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工艺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废气 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关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建成后无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建成后,不设生活区,所有员工由天瑞集团萧县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生产线抽调,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并将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县局。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