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6133/201712-51481 信息分类: 行政确认分表及流程图
内容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2017-12-25
发布机构: 萧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7-12-2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驾驶人实习期考试
号: 词:

驾驶人实习期考试

发布日期:2017-12-25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驾驶人实习期考试

.办理条件

1、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2、申报条件: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在一年实习期内不具有记6分以上的驾驶人。持有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实习期考试,需到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萧县车管所无权限办理。

3、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驾驶证;  

.办理流程

1)网上受理(不支持网上办理,申请人需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

1. 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和驾驶证原件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

2)批准(审核资料后批准):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受理岗审核

1. 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受理岗确认申请资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条件,相关盖章签字是否清晰有效。

2.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预约考试,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3)办结(制证、发证):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制证岗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发放证件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5035232

投诉电话:0557-5035232

 

 

 

 

 

 

 

.流程图

开始

是否符合条件

受理岗审核

预约考试

是否通过

制证岗制证、

发证

办结


2.      驾驶证;

不符合

不通过退回

符合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