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6686/201801-66590 | 信息分类: | 审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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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批复,DOC | 发文日期: | 2017-12-30 |
发布机构: |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7-12-30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萧县酒店乡李庄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文号: | 萧发改政务[2017] 1259 号 | 关键词: |
萧县酒店乡李庄学校:
报来《关于萧县酒店乡李庄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上级教育政策,改善萧县酒店乡李庄学校现有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的规模内容。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安排新建教学用房18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72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项目工期:2017年12月—2018年7月。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县、镇建设总体规划,并注意做好安全、环保、消防等工作。
四、请接文后抓紧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该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后组织实施。
五、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17年12月29日
抄 报: 县政府
抄 送: 财政局 住建局 环保局 国土局 审计局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