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52962659/201611-34866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内容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17-12-21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2-2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萧县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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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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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财政局

文件

萧县农业委员会

 

 

财农[2016]53号

 

 

萧县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

方  案

 

各乡(镇)财政所、农经(技)站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及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意义

从2004年开始,国家先后设立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三项补贴,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种粮对象、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需要对农业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全面推开“三项补贴”有利于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降低补贴政策实施成本,有利于提升我县农业发展水平。

二、改革内容

从2016年起,在全县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加上种粮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全部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

(一)补贴对象。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的补贴资金,其补助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有一定的义务要求,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保护地力。

(二)补贴政策范围。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目前我县土地确权尚未结束,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进行补贴),国有农(林)场站补贴发放的面积为国有土地的颁证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地)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

(三)补贴资金分配。省按照原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80%及农作物良种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资金,参照县前三年度种植面积和二调耕地面积,加上县种粮直补基数,测算下达我县补贴资金总额。县的亩均补贴标准,由县里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县域内要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并在以后年度保持相对稳定。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施工方案。根据省里下发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开展政策宣传。县、乡(镇)、村要结合实际情况,集中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将改革的主要内容宣传到位,做好群众和媒体释疑答惑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补贴面积审核登记汇总公示。乡(镇)、村两级负责组织实施,做好补贴面积审核登记汇总工作。村委会根据县农委编印的《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的内容要求,以农户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为依据据实填报《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核实、汇总后在村公示栏公示,公示的内容为补贴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的完整事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村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各村上报的《清册》内容,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农委。各乡镇要加强巡查、抽查,拍摄各村公示照片,并抽查复核《清册》内容及农户信息。其抽查面每村民小组抽查复核10户以上,以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抽查结果上报县农委。各乡镇要设立举报电话,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内容一致。

(四)兑付补贴资金。县实施方案印发后,各乡镇务必于6月13日前将农户的补贴面积基础信息及时上报给农委,县农委将乡镇上报的农户的补贴面积基础信息汇总转报给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补贴对象。

(五)开展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县农委要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和检查,避免因漏报和不报面积,损害农民利益。严防通过虚报面积或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

(六)进行总结评估。乡镇要对三项补贴改革工作认真总结,梳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县财政局、县农委。县里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会同农委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县农委负责指导、核实各乡镇耕地保护补贴面积数据,向县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乡镇政府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和核实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

(二)做好政策宣传。县财政局、农委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字幕、手机短信、农业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改革的相关内容;印发农业补贴政策改革明白纸,发送给农户。县财政局,县农委要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农户和媒体咨询。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县农委组成检查组,不定期的对各乡镇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补贴面积认定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乡(镇)村两级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层层把关,尤其是对补贴面积的核准,要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抽查和复查。对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要按照《财政违法处罚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萧县财政局          萧县农业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

 

 

 

 

 

 

 

 

主题词:农业补贴  方案

萧县财政局秘书股             2016年6月6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