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52962659/201801-96770 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18-01-09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1-0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萧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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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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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萧政办发〔201728号)(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依据 

我县地处南北冷暖气流交汇地带,天气变化快,自然灾害时常发生,尤其是洪涝、雷雨大风和冰雹灾害出现频繁。同时,农村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房建筑质量标准普遍不高,农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

总体来看,我县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不够健全,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程度不高;政府预算投入相对不足,备灾、救灾能力有待提高;城乡基层社区综合防灾能力亟待提高,部分基层队伍力量薄弱;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显不足;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动员机制和支持政策未能及时跟进,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

为推动新时期防灾减灾工作快速发展,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4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26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2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9号)精神,经过多次调研、征求吸纳有关部门意见,形成了《规划》,并经县政府审议通过。 

二、《规划》的目标任务 

1.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深入推进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统筹灾害管理和综合减灾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协调办事机构更加健全。

2.加强规划衔接和协调。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在土地利用、资源管理、能源供应、城乡建设和扶贫开发等规划中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

3.保障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县政府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按照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增加救灾资金预算。

4.减少灾害造成损失。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5.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为需要救助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救灾物资,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和民房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标准,受灾困难群众冬寒春荒期间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6.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成“县-乡(镇)-村”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完善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项目和内容,全县储备不少于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的救灾应急物资。

7.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信息化水平。健全多灾种预警和信息管理平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显著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和信息服务能力全面提高。

8.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形式多样,防灾减灾演练形成制度。在中小学校、乡镇建成一批基层防灾减灾科普教育示范点,社会公众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率显著提高,在校学生普及率达到100%。继续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创建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9.深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全县防灾减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趋于合理,人才资源总量达到400人左右。各类应急救援、灾害信息员、志愿者、心理抚慰队伍进一步壮大,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形成规模。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1、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主要灾种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的防范部署和应急指挥作用,明确市与县区灾害管理事权划分;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激励机制;完善救灾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依法规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建立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准备体系。加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实物采购、协议储备等方式,增强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增强重大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基层减灾救灾能力。 

3、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救助水平。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畅通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加强救灾应急专业力量建设,提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加强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能力,建立完善灾后救助机制,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四、《规划》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切实得到落实,《规划》提出“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做好规划衔接”、“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强化跟踪评估,严格监督检查”等四条措施。《规划》明确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要贯彻落实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并认真抓好规划任务的分解落实;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评估,切实提高规划实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