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2962659/201712-26008 | 信息分类: | 政策和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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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7-12-21 |
发布机构: | 萧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12-21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为解决我县城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萧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萧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现将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请条件 :
1.申请人具有本县城区户口且实际居住5年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下;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县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总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由龙城镇人民政府根据《萧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萧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将初审符合申请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资料统一提交至县房管局保障办。
四、申请时间:自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月5日
特此通知
萧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