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52962659/201712-21314 信息分类: 专项规划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7-12-15
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2-1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萧县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号: 萧政发〔2017〕18号 词:

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萧县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5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萧县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14

萧县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规划背景..................................... 1

第一节发展现状................................. 1

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3

第三节面临新形势............................... 3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原则........................... 5

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

第二节总体目标................................. 6

第三节总体布局................................. 8

第三章主要资源总体配置要求.................... 10

第一节体系架构............................... 10

第二节床位配置............................... 10

第三节人才配置............................... 12

第四节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配置................ 14

第四章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发展.......... 17

第一节公立医院............................... 17

第二节社会办医院............................. 18

第三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1

第四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6

第五章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29

一、防治结合................................. 29

二、分级诊疗.................................. 29

三、中西医并重................................ 30

四、多元发展 30                                        五、医养结合 31

第六章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32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落实................. 32

二、明确政府主导,鼓励多元投入................. 32

三、推动改革创新,加强行业监管................. 32

四、加强人才储备,保障发展需要................. 33

五、明确实施组织,建立监督机制................. 33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现

萧县位于安徽省最北部,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地处安徽省淮北平原北部,黄淮海平原南端。东和北部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丰县接壤,西与砀山县及河南省永城市毗邻,南同淮北市杜集区、濉溪县交界,东南与宿州市埇桥区相连。截至2015年年底,全县户籍人口138.95万,其中常住人口116.9万,流出人口44.1万。下辖23个乡镇、一个开发区。

一、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增强。

到“十二五”末,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39个。其中,公立二级综合医院2所,二级专科医疗机构2所,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所,社会办医疗机构20所(其中一级综合医院15所、一级专科医院3所、企业医院2所);公共卫生单位4个;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284个;企事业、学校医务室21所;门诊部(诊所)63个。遍及全县城乡的卫生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到“十二五”末,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226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1585人,执业护士1413人,检验、影像、药剂专业等228人,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医疗床位2805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数2.02张。

二、新农合医疗政策稳步实施。

我县2008年起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每年基金支付在90%左右,基金使用运行平稳有序。全面启用“二代身份证”办理新农合结报工作;按病种付费、大病保险工作稳步推进。2009年我县率先启动新农合省外即时结报业务,逐步与安徽省省立医院、江苏省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等29家三级医疗机构签订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协议,简化了新农合报销补偿工作程序,维护了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住院实际补偿比稳中有升,在全省处于靠前位置,新农合的受益面不断扩大,参合农民得到的实惠进一步增强。

三、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顺利推行。

按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及时调整诊查费,执行药品、耗材带量网上集中采购新政策。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权、用人自主权。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患者医药费用明显下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正逐步解决,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制定了《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通过建立逐级转诊制度、拉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医保住院起付线与报销比例,积极参与城市医联体建设等方式,初步形成了分级诊疗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县域医疗服务共体,组建了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核心的县域医共体,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五、民生工程建设全面实施。 

“十二五”期间,积极实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大力开展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免费体检达5万多对,婚检率99%,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77075人,发放补助款2312.25万元;为56000名新生儿进行了“两筛”筛查和听力筛查,共筛查出阳性患儿91人,五年来共筛查出4名阳性艾滋病孕妇,23名梅毒孕妇,2600多名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为1600多名表抗阳性产妇所生婴儿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在全市妇幼保健综合目标年度考核中连续五年获得优秀单位称号。

扩大人口基金募集资金规模,共募集人口基金资金944万元,救助近7500个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民生工程全面实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惠民利民。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县卫生事业发展距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城市缺乏优质医疗资源,高水平、高层次的专科医院较少,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服务能力和水平还不适应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新要求;卫生人才缺乏,特别是基层技术骨干缺乏,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急需增加。

第三节  面临新形势

当前我县面临的人口计生形势依然严峻,人们对生命质量、生活质量、生殖保健需求不断提高,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依然尖锐。同时,随着疾病谱的变化、医学模式、人口政策转变以及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十三五”期间,卫生事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重点传染病发病率依然较高,新发传染病时有发生,慢性非传染病也严重威胁人们健康,疾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职业卫生问题日益凸显;卫生监管职责不断加强,特别是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任务更加繁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自然灾害的救灾防病及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也给卫生事业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

卫生事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进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面对机遇和挑战,全县卫生系统在“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在攻坚克难中抢抓机遇,在开拓创新中加快发展,积极推动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健康萧县”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保障人民健康利益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出发点,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增进医患和谐为切入点,以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多元办医为动力,合理布局卫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增进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满足我县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稳步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政府对医疗卫生的责任和投入,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调优结构,系统整合。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调整,盘活存量、发展增量、优化结构、补齐短板、突破瓶颈、协调发展,促进医疗卫生系统合作共享,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高医疗卫生系统的协同性。

改革创新,转变模式。以创新为动力,以打造“健康萧县”为目标,抓住主要矛盾,运用创新思维推动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和医疗模式的转变,积极探索符合医改要求、县情发展、具有萧县特点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模式。

层级分明,信息支撑。充分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地区、类型、层级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定配置标准,分层分类构建覆盖城乡的卫生服务体系。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广普及居民健康卡,推动智慧医疗、信息惠民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二节  总体目标

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适应我县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加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居民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融合良好我县医学科技水平、卫生计生服务能力、人民健康水平和主要生命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主要发展指标。

1.健康状况

——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7.7岁;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9/10万;

——婴儿死亡率降至3.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4.5‰。

2.卫生资源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3.87张;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49人;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达到1.86人;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达到2人;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城镇人口100%

——医护比11.25

3.疾病防控

——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8%;

——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60%;

——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分别达到50%和38%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0%;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达到70%以上;

——农村以乡镇、城市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

4.爱国卫生

——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

5.妇幼卫生

——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 

——7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 90%;

——婚前检查率达 99.65%;

——孕产妇 HIV 抗体检测率80%,梅毒检测率达 70%以上。

6.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达到96%以上;

——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420元以上;

——基金支付水平达到58%以上。

7.计划生育

——年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以下;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下。 

第三节  总体布局

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各机构按照县、乡镇、村3个层级梯度配置。乡镇及以下机构设置,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县级机构分区域统筹考虑,重点布局。

一、推进分类发展。

我县积极提高整体综合性和专科性医疗服务水平,引导卫生资源向当地倾斜,增强本地卫生资源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优化医疗空间布局。

按照省医疗卫生体系规划要求,我县应具备区域内整体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服务水平,引导卫生资源向薄弱区域和薄弱领域倾斜,增强卫生资源的综合服务能力。我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框架应为:以城区为医疗中心,支持建设1个综合性医疗中心,向全县和周边地区提供紧急救援、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以9个中心卫生院为医疗次中心,通过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满足周边卫生需求;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枢纽和托底,加强服务能力建设,面向辐射区域的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健全区域公共卫生应急基地。

依托县办综合性医院,负责片区范围内紧急医学救援的指导、培训、演练和重大救援工作。依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全县卫生应急演练培训中心,负责承担全县各类卫生应急专业培训演练,指导卫生应急准备工作。

第三章  主要资源总体配置要求

第一节  体系架构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属性不同划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划分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县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站、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第二节  床位配置

一、床位总量和结构。     

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3.87张,床位配置总数5615张。公立医院床位数占总量不超过55%,社会办医院床位数占总量达到2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总量达到20%以上。

二、医院建设标准。

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64号),综合医院床均占用建筑面积指标为8090平方米,床均用地面积指标为109117平方米。按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97号),中医医院床均占用建筑面积为6987平方米。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预防保健、科研教学、大型设备等单列项目以及停车设施等用地面积、占用建筑面积按规定另行配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床均用地面积和占用建筑面积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原则上应与该机构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相适应。

三、床位配置。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控制床位的过快增长,科学合理设置本区域不同层级公立医疗机构。2020年末,我县规划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3.87张,床位总数5615张。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2.7张,医院床位总数3920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17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1695张。医院床位中,每千常住人口县办医院床位数1.52张(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床位)、社会办医院床位数达到1.19张。目前,萧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中医院床位数偏少,至2020年重点扩大医院床位数,适当控制社会办医数量和规模,提升社会办医水平。

萧县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床位数汇总表

类别

现状2015

规划2020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

床位总数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

床位总数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2.02

2805

3.87145万)

5615

医院床位数

1.3

1800

2.7

3920

 

县办医院床位数

0.77

1070

1.52

2200

社会办医院床位数

0.53

730

1.19

172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0.72

1005

1.17

1695

第三节  人才配置

2020年,全县人才规模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医务人员合理流动,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

一、卫生人员总量及结构调整。  

2020年,全县卫生技术人员约5852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49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达到1.86人,医护比达到11.25。“十三五”期间,应大量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执业医师数量,重点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的执业医师数量。全县护士数量严重不足,特别是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需大力增加护士数量。

萧县卫生人员配置规划

2015

2020

每千常住人口护士数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每千常住人口护士数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1.02

1.14

1.86

1.49

二、医院人力资源配置。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进一步落实医院护士配备标准,使医院护士数量与临床工作量相适应。县办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52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

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4人,城乡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人。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全面提高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乡镇卫生院人员按每千服务人口1.5人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按每千服务人口1.5人配置,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

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全县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员达到1204人,以满足工作需要。

1、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数量应当根据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进行配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3、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到2020年,全县精神科医师达到2.9/10万人。

4、急救中心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5、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他卫生机构人员数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

第四节  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配置

一、建立居民健康数据库。

全县建立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用”、健康信息资源统一融合,居民健康卡发放率达到100%;建立人口全覆盖、生命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全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机制,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实现100%,深化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支撑业务集成、跨部门协同、社会服务和科学决策;发展个性化医疗服务,创新智能医疗业态和运行模式,实现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的一体化。80%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达到安徽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建成上联省、市,对下覆盖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全县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积极探索网上医疗等新型信息化医疗服务新业态。

二、整合全县医疗资源。

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核心理念,利用远程医疗、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创新的技术,整合我县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居民就医方式和就医体验,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强化卫生管理的能力,促进卫生资源、效率及服务三方面提升。

按照“统一标准、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网络互联、分步实施、安全保密”的原则,在整合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之上,不断巩固和完善新农合、HIS系统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功能。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远程医学服务,在县级医院建立心电、生化、影像中心。

三、建立健康服务平台。

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推广医院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医院运营的动态监管和实时监测。

“十三五”期末,全面建成上下互联互通的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基础上,实现以县人民医院为中心的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医疗教育等远程医疗服务。利用卫生健康大数据服务,实现医疗收入总量调控、医疗两费分析、病种收入调控、卫生资源分析与预测等应用。构建以智能便民、惠民服务于一体的健康服务。打造县人民医院成为智慧医院标杆,开展自助医疗服务,利用云数据中心建立全县移动健康服务信息平台,通过智能终端应用载体建设以居民健康为核心的全县域移动健康服务,实现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线预约、在线支付、报告查询、评价服务、健康管理等便民服务。

四、提升医疗设备配置。

医疗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医院的不同功能、专科特长和所承担医疗保健任务,按照基本医疗装备配置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标准执行。到2020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标准基本品目的设备,80%装备配置标准推荐品目的设备。设备配置标准以大型医用设备为重点,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许可证管理制度,通过严格审批手续和降低收费标准等手段调控医用设备配置总量,国产设备所占比重达到配置总数的40%,实现设备配置与机构功能定位相匹配。所配置的设备必须能够充分发挥效用,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分为甲类和乙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配置规划实行有效管理。

第四章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发展

医疗卫生机构包含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三大类。其中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专科医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社区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含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机构。

第一节  公立医院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县规划公立医院(县办医院)3家。

一、功能定位。

县办医院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要求。

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个别县区可增加专科医院。

三、床位配置要求。

以县域常住人口规模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县域内经济、社会、卫生等方面的实际状况,考虑各地差异,合理配置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县办综合性医院新增后的单体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

四、机构布局。

我县县办医院共设置3家,其中综合医院1家,中医类医院1家,专科医院1家。

萧县县办医院设置规划

序号

机构名称

举办主体

机构分类

等级

床位(张)

现状建设规模(平方米)

规划建设规模(平方米)

备注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综合医院

1

萧县人民医院

萧县人民政府

综合医院

二甲

三甲

1000

1500

33000

32000

110000

90000

在建

中医类医院

2

萧县中医院

萧县人民政府

中医
(综合)

二级

二甲

70

500

2100

3500

35300

21189

在建

专科医院

3

萧县妇幼保健院

萧县人民政府

妇幼保健院

二级

二级

0

200

2120

1343

10000

7300

在建

第二节  社会办医院

一、功能定位。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持续性医疗康复养老机构,以社会办医疗机构为主,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病科、设立老年病病房。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个性化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院()、社区服务机构。

对社会办医院,预留诊疗科目设置,放宽举办主体要求,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均向社会资本开放。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

加强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监管,强化行业指导,合理有序地引导其向高水平、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支持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实现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分工协作,共同发展。

二、机构设置。

依据现有规模及市场需求,萧县社会办医院28(现有26家,预设2)

三、床位配置。

依据现有规模及市场需求,全县规划设置社会办医院1720张。

萧县社会办医院设置规划列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分类

等级

床位(张)

备注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1

淮海综合医院

综合医院

 

二级

 

200

新建

2

萧县赵楼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20

20

保留

3

萧县协和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30

30

保留

4

萧县马庄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20

20

保留

5

萧县新兴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20

20

保留

6

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毛郢矿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30

30

保留

7

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孟庄矿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40

40

保留

8

萧县城东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20

20

保留

9

萧县康宁精神专科医院

专科医院

一级

一级

20

20

保留

10

萧县彭庄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20

20

保留

11

萧县丽人医院

专科医院

一级

一级

20

20

保留

12

萧县黄口西南集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80

80

保留

13

萧县中山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30

30

保留

14

萧县妇康医院

专科医院

一级

一级

20

20

保留

15

萧县经济开发区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60

60

保留

16

萧县友好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30

30

保留

17

萧县为民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二级

60

200

迁建

18

萧县眼病康复医院

专科医院

一级

二级

30

80

保留

19

萧县光明眼科医院

专科医院

一级

一级

20

40

保留

20

萧县华德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20

20

保留

21

萧县东镇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20

20

保留

22

萧县吴老家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20

20

保留

23

萧县仁爱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20

20

保留

24

萧县残联康复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30

30

保留

25

萧县爱康医院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20

20

保留

26

萧县西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综合医院

一级

一级

30

30

保留

27

预留社会办医院

专科医院

-----

二级

----

80

新建

28

预留社会办医院

综合医院

 

三级

500

新建

第三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工作,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社区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覆盖情况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支持村卫生室按建设标准建设。

二、机构设置。

全县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乡镇卫生院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

萧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2015年现状

2020年规划

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

村卫生室(所)

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

村卫生室(所)

23

4

268

23

5

 268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街道范围或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家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大于10万的,可增设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对现有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政府办的一级医院进行转型、改造设立。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定点机构。

萧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划

序号

名称

床位(张)

备注

现状

规划

1

萧县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

30

保留

2

萧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

30

保留

3

萧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

30

保留

4

萧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30

保留

5

预留萧县凤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0

新建

2.乡镇卫生院。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可以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通过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为中心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达到二级医院水平),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

全县规划设置标准化乡镇卫生院23家,其中中心卫生院9家。

萧县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

序号

     

现有建筑面积(㎡)

床位(张)

等级

备 注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1

丁里镇卫生院

3600

30

30

一级

一级

迁建

2

祖楼镇中心卫生院

2600

60

100

一级

二级中心

保留

3

杨楼镇中心卫生院

3808

50

200

一级

二级中心

迁建

4

孙圩子乡卫生院

3423

40

40

一级

一级

改建

5

石林卫生院

1780

20

30

一级

一级

保留

6

杜楼镇卫生院

1863

20

20

一级

一级

改建

7

闫集镇卫生院

2000

30

30

一级

一级

保留

8

酒店乡卫生院

1600

40

40

一级

一级

保留

9

马井镇卫生院

2400

40

40

一级

一级

保留

10

赵庄镇中心卫生院

3900

40

100

一级

二级中心

迁建

11

龙城镇卫生院

5000

80

100

一级

一级

保留

12

白土镇中心卫生院

4830

40

100

一级

二级中心

扩建

13

新庄镇中心卫生院

2320

40

100

一级

一级中心

保留

14

张庄寨镇中心卫生院

5300

50

100                                                                                                     

一级

二级中心

保留

15

永堌镇卫生院

1600

25

25

一级

一级

保留

16

大屯镇中心卫生院

5295

50

100

一级

一级中心

保留

17

王寨镇中心卫生院

3600

50

100

一级

一级中心

改建

18

黄口镇中心卫生院

5000

100

200

一级

二级中心

迁建

19

刘套镇卫生院

2720

40

50

一级

一级

保留

20

官桥卫生院

2050

30

30

一级

一级

保留

21

庄里乡卫生院

2360

30

30

一级

一级

迁建

22

青龙镇卫生院

3900

30

30

一级

一级

迁建

23

圣泉乡卫生院

2750

40

40

一级

一级

迁建

3、村卫生室。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共享共用。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所,但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不新设村卫生室。对服务人口较多、服务面积较大的行政村可在建制村卫生室下设13个医疗卫生服务点(一村多室)。对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在乡镇卫生院直接领导下,开展农村卫生计生服务。

全县共规划设置行政村卫生室268所。

三、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占比。到2020年,每千人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当地床位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

四、人员配置。

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应达到4人以上,其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不得低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25%,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

五、设备配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应与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坚持功能健全、技术改善、能力提升、共用共享的原则,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备配备。应符合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备配备标准,支持医疗服务能力较好的中心卫生院合理配置CTDR、彩超、腹腔镜、全自动生化仪等医疗设备。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备配备。应符合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有关规定。

第四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和紧急医疗救援机构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鼓励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县级以下由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全县规划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家。

萧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2015年现状

2020年规划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精神卫生机构

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采供血机构

合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精神卫生机构

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采供血机构

合计

1

1

1

1

0

0

4

1

1

1

1

1

1

6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如药具中心、检验中心、信息中心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社会需求和规划条件统筹设置。

第五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防治结合。

明确通过独立建设,强化实验室能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管理,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要对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充分整合临床诊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的各项职能,落实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的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要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相关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

二、分级诊疗。

探索主动建设有序的转诊体系。逐步探索按病种制定本县的诊疗流程和转诊标准,合理选择省域内国家、省、市重点转诊医院,签订相关转诊标准、流程和费用的协调,建立相应转诊机制。鼓励组建县级医疗联合体。鼓励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核心组建医疗联合体,吸纳周边的社会办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资源要向基层倾斜,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服务的承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便捷、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不出县。

 “十三五”末,实现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服务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服务量的比重85%,二级医院门诊服务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服务量的比重10%,三级医院门诊服务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服务量的比重5%;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服务量占医疗机构住院服务量的比重45%,二级医院住院服务量占医疗机构住院服务量的比重40%,三级医院住院服务量占医疗机构住院服务量的比重15%;二级医院平均住院天数7天,三级医院平均住院天数8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2人。

三、中西医并重。

建立县中医院新院。健全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各医院中医科为骨干,形成公立医院为核心的“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一体的县域医疗技术骨干力量。加强中医系列重点专科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新模式,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拓展中医药服务新业态。

四、多元发展。

多种形式促进社会办医,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医疗机构,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新的特需医疗服务专科,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引导社会举办医疗机构提供健康体检、疗养康复、临终关怀、居家医疗等特需医疗服务,实现与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错位经营、共同发展,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五、医养结合。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加强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病、康复、护理、中医和临终关怀服务。乡镇卫生院加强家庭病床服务能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中医保健等上门服务。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医养结合机构。推动中医与养老相结合。

第六章  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落实。

县政府负责研究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部署、精心组织规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主要指标设置年度目标,明确部门职责,合理配置资源,认真组织落实。

二、明确政府主导,鼓励多元投入。

明确政府投入责任,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医疗卫生科技进步和人才队伍建设等的经常性投入。

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卫生事业发展投入中的主导地位。切实加大投入,在增加总量、优化结构、加强制度建设与创新三方面同步推进。“十三五”期间,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经常性支出比重逐步提高,并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投入占政府卫生投入的比例,保证规划内各项发展经费的落实,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重点发展高端和特需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推动改革创新,加强行业监管。

实行三医联动,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药品保障供应、医保等领域改革,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

四、加强人才储备,保障发展需要。

实施“人才队伍三大计划”,加大人才投入,向优秀人才、重点项目、临床一线人才倾斜力度;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吸引、培养和留住人才的政策和措施,引进和培养并重,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并举,绩效激励和人才发展平台留人并重。通过多方面的措施,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卫生人才,确保全县卫生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卫生资源增长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明确实施组织,建立监督机制。

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经市卫生计生委论证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新增医疗卫生资源规划符合审查制度,以及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建立规划监督评价机制。